上海耀華臺秤儀表XK3190-A36使用說明書
更新時間:2011-12-06 瀏覽次數:6678
一. 鍵功能:
: 累清鍵, 在設置狀態下它是退出功能
: kg/lb轉換鍵, 在設置狀態下它是閃爍位左移功能
: 累加鍵, 在設置狀態下它是閃爍位右移功能
: 去皮鍵, 在設置狀態下它是光標閃爍位位數字加一功能
: 置零鍵, 在設置狀態下它是確認功能
二. 開機(開機預熱 15-30 分鐘):
1 . 接通交流電源,按開關按鈕,儀表進行筆劃自檢,初始化完成后自動進入稱重狀態。若使用內置蓄電池,也要按開關按鈕,
儀表才能進入筆畫自檢狀態。內置蓄電池使用時,務必先充足電后再使用。
2 . 開機時,如果秤臺重量偏離零點,但仍在設置的置零范圍(滿量程的_ 10% )以內,儀表將自動置零,零位 指示 符
亮;若在設置的置零范圍以外,則須調整秤體的零位或重新標定、設置。
三.置零操作:在儀表毛重數據處于手動置零范圍(滿量程的_ 2% )內時,按 鍵,可使儀表顯示置零,
有皮重時不能置零。
四.去皮操作:在儀表重量數據穩定、非負且不處于零位時,按 鍵可實現去皮操作,去皮指示符亮。若儀表
在零位且已有皮重時,按 鍵則退出凈重顯示狀態,皮重清零,去皮指示符熄滅,zui大去皮為 99999。
五.累加、累顯和清除累加操作:XK3190-A36 具有重量累加、累顯和累清功能,具體操作如下表:
步驟
1
操 作
加載被稱量物,待重
量穩定標志出現,
按 鍵,“累
計”指示符亮
返回稱重狀態,“累
計”指示符熄滅
顯 示
[******] [t **] [******]
注 釋
顯示累加重量和(約 2 秒), “累計”指示符亮,累
加和zui大為 999999(不含小數點);
顯示累加次數(約 2 秒),表示當前為第幾次累加;
zui大累加次數為 99
返回稱重顯示,“累計”指示符熄滅,累加操作完成
2 準備再次累加 | [ 0.00] | 使儀表回零或去皮(注:顯示數據以兩位小數為例) |
加載被稱量物,待重 | ||
[******] [t **] | 顯示累加重量和(約2秒),“累計”指示符亮 顯示累加次數(約2秒) | |
再次累加 | ||
[******] | 返回稱重顯示,“累計”指示符熄滅 | |
4 儀表回零 | ||
[ 0.00] | 使儀表回零(注:顯示數據以兩位小數為例) | |
按 鍵 | ||
[******] | 顯示累加重量和(約2秒),“累計”指示符亮 | |
5 | ||
[t **] | 顯示累加次數(約2秒) | |
(注:累顯功能) | ||
[******] | 返回稱重顯示,“累計”指示符熄滅 | |
6 按 鍵 | ||
[C-Add] | 表示清除累加重量和次數。 |
六.公斤和磅切換:稱重狀態下,按下 鍵,可以在公斤和磅狀態進行切換。
(注:在去皮和累計狀態下不能切換)
七.節電模式: 在稱重重量穩定不變 3 分鐘就會進入節電狀態,儀表會顯示[ - ] 從右到左閃爍移動。
八.欠壓報警與關斷:當儀表的電池電壓低于5.65V左右時,儀表每隔一分鐘會顯示[bAttLo]表示電池欠壓。 當儀表的電池電壓低于5.5V左右時,儀表會自動關機保護電池。
九.關機: 關閉電源開關(船型開關),此時電源適配器還可以為電池充電,若需儀表*停止工作,
必須拔去電源適配器。
十.信息提示
信息顯示
信息含義
處理方式
長時間顯示
[ ---- ]
儀表沒接傳感器
儀表 A/D 部分損壞
傳感器損壞
請檢查儀表與傳感器連線。
返廠維修
1 .如果儀表屬未標定儀表,重新標定
[ Err 03] 重量數據超載。
2 .減少稱臺上加載的物品,使儀表在正常量程內工作;
3 .重新設定儀表滿量程
十一. . 維護保養及注意事項:
1. 為儀表清晰和使用壽命,本儀表不宜放在陽光直射下使用,放置地點應較平整。
2. 不宜放在粉塵及振動嚴重的地方使用,避免在潮濕的環境中使用。
3. 傳感器和儀表須可靠連接,系統應有良好的接地,離強電場、強磁場,傳感器和儀表應離強腐蝕性物體,離 易燃易爆物品。
4 )嚴禁使用強溶劑(如:苯、硝基類油)清洗機殼。不得將液體或其他導電顆粒注入儀表內,以防儀表損壞和觸電。
5 )在插拔儀表與外部設備聯接線前,必須先切斷儀表及相應設備電源! 6)儀表對外接口須嚴格按使用說明書中所 標注的方法使用,不得擅自更改聯接。本表在使用過程中若出現故障,應立即拔下插頭,送廠維修。一般非衡器專 業生產廠家不要自行修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壞。
6. 公司忠告客戶:使用本公司儀表前應對儀表進行檢測驗收。本公司僅對儀表自身質量負責,zui高賠償額在故障儀
表自身價值 2 倍以內,對儀表所處的系統問題不承擔責任。
7. 儀表內置的蓄電池屬易耗品,不屬三包范圍。
▲!為延長蓄電池的使用壽命,務必先充足電后使用。若儀表需長時間不使用存放,必須每隔2個月充電,每次充電 20~24
小時。(將電池取出 ) ,注意:本說明書中所說的充電時間均為用本機充電。
▲!在搬運或安裝時務必小心輕放,避免強烈振動,避免沖擊或撞擊,防止蓄電池內部電短路,損壞蓄電池。
8. 本儀表自銷售之日起一年內,在正常使用條件下,出現非人為故障屬保修范圍,請用戶將產品及保修卡(編號相符), 一同寄往特約維修點或供應商。生產廠對儀表實行終身維修。本儀表不允許隨意打開,否則不予保修。